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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現象」和「義理」並不在同一次元的論述邏輯裡面!

「現象」是指行為、事件、作用。是完全可以用「心」切身感受到而確認的一種「存在」或「變化」。

「義理」則是闡釋行為、事件、作用…的一種「道理」!這是經過「心」所思惟、推理、邏輯出來的一種「理則」。

所以,「現象」和「義理」在實相的認知上是完全不一樣的「路數」。「現象」是一種直接的感受。「義理」只是在幫助我們去了解「現象」是什麼,並用這個「正確的了解(義理)」來幫助我們更如實的去感受到『真實』的現象是什麼…………!

所以,再怎麼說「義理」也只是「義理」,就只是來幫助我們了解實相的,我們絕不能把「義理」當做是「現象」或「實相」本身。

 

因而當我們用「義理」的方式闡釋了「現象」就是「具有空性」的時候,我們只能說:現象本身具有「空性」的這種『理』,而不能馬上說「空性」就是「現象的本体」………

有一些人會把「空性」當做是「現象的本体」來看,這是不恰當的。因爲「空性」最多也只能當做是「現象」的『体』來論述而已,這也是「理論哲學」式的一種邏輯論述法。所以「理体」是屬於「思想邏輯」的路數,這和法界實相的「本体」…其語意真的相差十萬八千里。

因而嚴格說起來,「空性」可以是「論說現象的理体」而不能直接稱之為「現象的本体」,這一點…我們不能不知。

但是,不可否認的,一些緣起論者往往會在這個地方「暗渡陳倉」的把「空性」當做是「法界實相」的「本体」來認知,於是他們就在這個關鍵的地方…錯解了「緣起論」!

說實在的,我們真的不能把論述義理的「理体」拿來當做是「現象」的「現象本体」來看。因為這樣就錯亂了「理体」與「事体」這兩個不同次元的語意。

是的,如果把「空性」的這種「義理」當做是「法界實相」的「本体」來看,那麼…無可避免的…有關「法界實相」的一些根本論述,就不得不在「錯誤的邏輯」裡面團團轉了。

 

註:當然,我們也可以把「性空」特別『名詞化』而看成就是「真如本性」的異名,但這要有很強的理解能力才可以。否則在闡述道理的時候,難免會被「性、空」這兩個字的原始語意所迷糊。但不管如何,只要能証入實相,一切「理」、「事」自然能夠一目瞭然而圓融!因為「實相」就是「實相」,所有的「理」和「事」都是依「實相」來論述和法爾如是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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