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緣和合的心?

原則上 這樣的說法是有語病的,因為「心」根本不是由「因緣和合」而來。

所以應該說…「心」與什麼而產生了「因緣和合」的作用…這樣才比較正確。

也就是說:「心」如果因為「外境」的關係而產生了「作用」,我們會給這個作用一個特別的名相叫做「覺知」。而這個作用如果進一步產生了「執住」的現象,那麼這個「心」我們又會給它一個名相叫做:意識心。

又,如果這個「意識心」與「物」相應,而產生了投胎或化生的現象,而有了物質相應身,那麼這時候的「意識心」就會變成「腦神經的思辨作用」。經由腦神經運作的現象…我們稱之為「頭腦思惟」。

當然,除了這個「頭腦思惟」之外,我們這個「與物相應的肉身」也可以再分為「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」這種很「物質化」的意識來。

 

因而,如果我們說什麼「因緣和合的心」,大概就是指「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」這幾種狀況了。

 

但,這些都是指「心」、「物」相應之後的狀況來說的。

如果我們能很清楚的知道什麼是「心物相應」,那麼我們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「心是心」,「物是物」。

所以,當我們從「物的現象」論到「心物相應的現象」再論到「心的現象」的時候,這時候的「心」…事實上已經沒有和「物」因緣和合的問題了……。

是的,這時候若還說什麼「因緣和合」,其實就只是「意識心」的那個「執住」的問題而已。

 

「心」,以「執住」故,我們稱之為「意識心」。以「無執」故,我們稱之為「真如本性」!(或言如來藏、本如……)

所以,這個「心」從本以來就不是什麼「因緣和合」,也不是什麼「實体不變的有」。

所以,當我們在說這個「心」是「有」的時候,怎麼可以說這就是「實体不變的常見」呢?

「心」本來就是以「心」的狀態存在著,在法界論裡…就把這種「本來存在」稱之為「本有」,「物」的本有是一種能量,「心」的本有就給它一個名稱,就叫:「本如」。

「心」就是以「本如」為「体」,然後「起一切作用」的能覺知「與心相應」的一切,如此而已。

 

 以「心」根本就不是因緣和合的產物,那麼當遊子說「本如」就是一種「本有」的時候,執空者怎麼還可以用「破現象界實体有」的那種「因緣和合」的理論來破「本有」呢?

因為那種理論連想要破「意識心」的「有」都可能有問題(註),更何況是 已經是無執的「本如」(如來藏)……。

以「本有」故,以「非實体有」故,於是我們可以知道「單一而獨立」的『東西』根本不存在於「現象界」。因而能証入「本有」的人就可以解脫而遠離生滅現象的糾纏。

「心」,從本以來就是如此如此這般這般啊!

以「從本以來就是如此如此這般這般」…故「法界論」說「本有」。

 

註:意識心,以執住故,能緣起緣滅,因而也是一種生滅現象,此「生滅意識」就會和「物質界」相應而有了「輪迴」的現象……。故所謂「心的本有」是專指証入空性而破執的那個「本如」。
再註:意識心也可以藉由修行的功夫而達到「無色界」(即…心不與物結合),只是這種功夫還屬於「定見」的一種「功夫」而不是「空性見」的「法爾如是」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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