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心」能起一切作用,就只是起一切作用,無分別的與「物」相應而起一切作用
相應於物質界故,依物質界的一切「物性」而有所「体悟」,並依物質界的成住壞空而有生命之長短。
心識逐漸成長,堅固了各自的分別、習性……
一切作用,皆被心反覆認知而成為「法」…
於是,有了自己的看法、觀念……
以上種種作用,乃至於「法」(有所体悟的覺知),以「無明」故,這個階段都是藉由「物質界的緣起滅緣滅」才被「認知」的
所以說「物」就是「無明階段」的主角。
註:心物平等,是指心是心 物是物,可以相應,但無法比較,因而不能單用「唯心」或「唯物」…來論「法界實相」。
註:禪宗的「唯心」,是某個階段的過程,其前提是…「唯有把心的問題解決了 才有辦法洞見法界的本來面目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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