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「心物相應論」的角度來略說「十二因緣法」:
●「無明→行→識」就是指「心」從「本如」開始,以「無明」故,經過了「無明的作用」(行),於是轉成了「意識心」,最後累積所有過去世的執念業習…總結的成了「業識」。
●「名色」就是人身物質的源頭,也就是「受精卵」的意思,唯此時 還不是成熟的「色」身故,且「名之為色」。再以「識緣名色 名色緣識」故,「識」(心)和「名色」(物)彼此依緣相應,然後才能完成投胎動作,兩者缺一不可。(註:且「名之為色」,是遊子個人簡便的說法,只供參考。另,「名色」,廣義言之,實在包含有「器世間」、「物種」、「受精卵」的各種內容,另論。)
●「六入→觸→受→愛→取」就是「心識物質化」的過程,這過程包括「心」「物」各種功能的成就。(註:心識物質化,並不是說「心變成物」,也不是說「心能生物」,當然也不是「物的進化竟而變成了有心識能力」,所以「心識物質化」就只是在說明「心物相應而融合在一起」的這種過程,如此而已。
●「有」,就是說…從「二元的心物」經由彼此無間的融合,最後轉成為「心物一元」的「人身」階段,也就是說,到了「有」的這個階段,有關於「人身」的一切功能…已經完全孕育成熟而具足。
●「生」,就是指「神識投胎」經過完全「一元化」的孕育過程之後,經由母体「出生」。而出生之後 就以「人身」的功能應化於相對應的器世間。(註:物質身的功能,通常都會受限於「物質」本身的「法性」。所以我們也可以說這種人身的「功能」就是屬於「色蘊的神通」。)
●「老死」,因為「色身」本來就有「物質」成住壞空的法性,所以會有「老死」的現象,而當「物質」壞空之時,也就是神識離体的時候。也就是說,當這個「色身」死亡之後,「心」和「物」就又從「一元」的狀態回歸到「二元」。
以可以「二元」故,心是心,物是物。
只是當「齊識而返」的時候,這個「業識」在「不能過彼」(「彼」是指名色)的情況下,由於「識緣名色 名色緣識」的關係……,於是只好再投胎到下一輩子…繼續輪迴去了。
由此可知:「神識」若想要脫離「物質界成住壞空」的束縛,就要先突破與「名色」相緣這一關,而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要破「我執」。(註:這裡的「我」是指「色身」,但是要過「我」這一關…就要先破五蘊身的「色蘊」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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