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見」是被「能起」所起的(因有「能見的性用」才有「見」的功能)。

而「被見」的那個「能起之性」…正是用「能起」去「見」的。

但是「眼睛」要迴觀而「看到眼睛」…,我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,更何況是在光裡面…根本就看不到光……。

因而,「見」不是用「看」的 而是要用比「看」還更明利(敏銳)的「覺」來…親証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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