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斷」讓我們証明了「本有」和「現象」的關係,也証明了法爾如是的「能起」……

但是最重要的是…更証明了,能「被斷」的就是我們的「執」……。

原來我們能「斷」的…就是「執念」而不是那個「能起」。

於是,「心物相應」之後而會跟著「現象界」一起緣起緣滅的…其實就是那個「執」…也就是:相應而有所「住」的那個「執念」。

 

註:以能斷「執見妄識」故,能斷輪迴而解脫。(輪迴就是生生死死的一種個人現象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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