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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「心物相應」故,「心」「物」的証量是法爾如是的互相影響。也就是說…「心」「物」的証量要同時達到某個門檻,而這個共同具備的「標準」(門檻)就是那個人如實的証量。

人就是「心物相應」体(氣,是心與物,各自的能量),因而有了先向「心」下功夫,或向「物」(事相)下功夫的不同法門存在。

直接向「心」下功夫的,一般來說就是「禪」宗。

向「物」下功夫的,通常就是指練氣,或其它各種「有為法」,如數息、念佛、觀想亮光、破瓦法、雙身修法………。

 

因為功夫的路數不同,因而在修行過程中有了不一樣的覺受。這種覺受,或可以稱之為「証量」。

但真正的証量,就是「心」「物」(事相)的「証量」要有辦法同時到達,那才是那個人真正的証量。

從「心」下手,「物」會從後面跟隨,這時候只要看「物」(有為法的現象)相隨應的變化 就可以知道這個人的証量是如何。

從「物」下手,「心」會從後面跟隨,這時候當然就要看「心」的相應變化,這樣就可以很明確的知道這個人的真正証量到了哪裡。

 

譬如有人能領悟到:因為無我 所以找不到受苦的人,那麼我們就要看他在受苦的狀態是如何,如果還痛得哇哇叫,那麼哇哇叫就是那個人的証量。

譬如有人因練氣而可以騰空或知他人的宿世因果,那麼我們就要看他的心境是如何,如果他是炫耀的自以為了不起,那麼貢高我慢就是那個人的証量。 

 

註:練氣亦復如是,也就是說,一個向心地下功夫的人,其氣也自然能提昇到某個境地,法爾如是故。同樣的練氣而不知如何提昇心靈的層次,那麼所謂的練氣也只是在練一種專注的「硬」功夫而已,根本無法知道「念頭」和「氣」是怎樣法爾如是的息息相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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