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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法界…就是有這個「心」 一切「法」才得以「相應存在」。
也就是說:「一切法」就是針對「心的一切作用」所起的「相應現象」……。
因緣所生法就是…現象界的有為法。
「一切有為法 如露亦如電」,這就是說…「有為法」就是由「心」依因緣所『變現』而來。
iamwhoiam999的部落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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