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本有」就是「無生」。
因而「本有」必然是…「無始無終」、「無量無邊」…然後才得以「無生」。
無生,故無滅。所以說:不生不滅。
不生不滅就是「本有」。
以「不生不滅」故,「本有」必然具有「無始無終」、「無量無邊」的特性…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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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…………(略)
遊子註:
● 故须离文字相方可究竟其义也!
◎ >>>> 覺……
覺之「性」本來就和「文字之相(義理)」無關。
因而我們可以說,須「離文字相」方可究竟『覺』之義。(PS.我們無法從「文字」裡面的探討…就以為能親証到「覺」的狀態。簡單的說:理是理,証是証。)
其實,我們也可以換另一個角度來說:
覺之「性」,本來就具有「覺之用」,以「覺」故,我們當然能看見「文字」(相)…囉!要不然如何能稱之為「覺」?
唯,此「覺」可以不被外相所相,因而可以名之為「離文字相」。
以「不被外相所相」故,所謂的「離文字相」其實就是指…要離「覺」本身的所執之「相」之言,也就是指:因「文字」而來的那個『執以為』,才是我們所真正要「離」的!
而這個『執以為』本來就不關「文字」,於是 雖然我們說「離文字相」,其實就是在說:此覺和文字(理)根本就是無關,而真正有關係的卻是…「覺」本身的「執」與「不執」耳。(証)
「不被外相所相」,就是「不執」之後的真正「覺用」。
而真正的「覺用」就是…當看到「文字」的時候,就是要有辦法當下了知「文字相」和「文字所代表的一切根本義理」,否則怎麼可以稱之為「覺」呢?
因而,若一直以為要「離文字相」才是「覺」,那很有可能就是棄「覺之用」的落於另一個「自以為聖境」之中而「不知不覺」了……。
是故,若有人一看到「法界論」就說:「法界論」只是「文字相」。那這個人就是還不懂「返觀自性」和「……」的痴人了,也就是說,這種還無法「一真」的人,他依然還落在「文字障」之中尚未出離。然後就眼睜睜的看著「外相」竟而「被外相所轉」了。這就是「自覺」功力還不足所致!
覺…………,覺此覺…本來就是覺……,然後能覺法界一切!能覺一切心、一切物、能覺一切心物相應,能覺一切現象、能覺一切文字義理、能覺「離文字相」之義而不被文字所障!
PS. 我們也可以從「理是理,証是証。」的角度來說:「理」當然不代表就是「証」,但「証」卻可以處處說「理」而不礙「証」。